各学院:
根据学校安排,2023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5日一天,为认真做好放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确保校园稳定和学生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放假前学生的安全警示教育。各学院要深刻吸取在校内外发生的安全事故案例教训,通过年级大会、班会等形式,对每名学生进行一次认真有效的安全警示教育。教育内容要有针对性,包括预防流感、交通、食品卫生、防火、防盗、防骗、溺水、防传销、防诈骗等安全常识;教育学生在缅怀先烈,悼念亲人的同时,应该文明祭扫,防范火灾。严禁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非法传销、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二、加强学生法纪法规教育。清明节放假期间走亲访友或与同学朋友聚会时,一定要遵守法规校纪,言行举止要体现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三、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假前,学院要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干部,对本院学生所在寝室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检查,对影响学生的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清理,对存在的安全事故苗头及时报告并提出具体解决措施;重申严禁学生在宿舍使用违章电器及明火,严禁学生建筑物内吸烟,严禁学生酗酒,严禁学生将易燃、易爆及毒害物品带入学生宿舍;学生离开寝室时,应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止被盗事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妥善安排好学生放假期间的学习和生活。放假期间辅导员要深入寝室,严格考勤和晚归检查;学校提倡学生在校内以小型分散的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户内外文体活动,避免出现上网过度疲劳等现象;重申禁止任何团体、个人组织学生外出郊游、集会等集体活动。对擅自组织学生外出而出现安全事故者,学校要严肃追究责任并作出处理。
五、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制度。清明节期间,各学院要安排好学工教师值班,并将学工教师值班表于4月3日下班前报送学生工作处综合科孔繁帅处。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时刻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如遇突发事件,各学院必须保证有主要领导能及时到位处理。
六、认真做好学生返校情况检查工作。学生必须于4月5日晚18:00前返校签到,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各学院学工办负责人将未返校人数及电子版表格报学生管理科郭健禹处。4月6日上午10点前将清明节假期未返校学生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纸质版报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
学生工作处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