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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4 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推荐评 审工作的通知

2024-07-03 16:44:27 王壹 点击:[]

各学院:
    根据中国冶金教育学会《2024 年度宝钢教育奖推荐工作  通知》(中冶教会〔2024〕18 号)相关要求,为做好 2024 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推荐评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体在籍的大专生、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推荐名额
    各学院推荐候选人一名。
三、申报及评审条件
    申报候选人要求满足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条件,具体条 件详见附件 1《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和长春工程学院 《宝钢奖学金评定办法》。
四、评审程序
    1.各学院根据申报条件开展评审,推荐 1 名候选人,无 异议后将相关申报材料上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组织相 关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候选人推荐人选;
    3.在全校范围内对候选人推荐人选进行公示;
    4.学校上报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由宝钢教育奖评审工 作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五、申报材料
    申报的候选人应认真填写并提交下述材料:
    1.《优秀学生奖评审表》(详见附件 2);
    2.《2024 年度学院宝钢教育奖学金推荐人员信息表》(详 见附件 3);
    3.申请人最具代表性优秀研究成果证明、高水平学术论 文、入校以来的获奖证明、获奖证书和候选人成绩单(个人 成绩单+专业排名成绩单)等相关佐证材料的电子版(压缩 到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名为“宝钢+学院名称+候选人姓名”, 本文件用于评审,请候选人务必认真填写和制作);
六、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 2024 年 9 月 2 日前将被推荐人申报材料的 纸版材料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思想教育科(第七教学楼 71129 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 643798515@qq.com,不 接受学生个人提交。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王壹

电 话:0431-80578167
附件 :1.《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
2.《优秀学生奖评审表》
3.《2024 年度学院宝钢教育奖学金推荐人员信息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4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