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认真做好放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确保校园稳定和学生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2025年4月4日至4月6日放假休息,共3天。4月7日(星期一)正常上课。
二、强化安全意识,筑牢防护底线
(一)切实做好放假前学生的安全警示教育。各学院要深刻吸取在校内外发生的安全事故案例教训,通过年级大会、班会、学生干部会等形式,对每名学生进行一次认真有效的安全警示教育。教育内容要有针对性,包括预防流感、交通、食品卫生、防火、防盗、防骗、防溺水、防传销、防诈骗等安全常识。
(二)加强学生法纪法规教育。清明节放假期间走亲访友或与同学朋友聚会时,一定要遵守法纪法规,言行举止要体现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三)教育引导学生文明祭扫。清明扫墓倡导采用鲜花、丝带、植树等低碳方式缅怀先人,减少传统焚烧祭扫。确需焚烧纸钱时,务必在指定区域进行,远离易燃物,并确保火源完全熄灭,以防发生火灾。
三、关注身心健康,防范各类风险
(一)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假前,学院要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干部,对本院学生所在寝室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检查,对影响学生的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清理,对存在的安全事故苗头及时报告并提出具体解决措施;重申严禁学生在宿舍使用违章电器及明火,严禁学生在建筑物内吸烟,严禁学生酗酒,严禁学生将易燃、易爆及毒害物品带入学生宿舍;学生离开寝室时,应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止被盗事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妥善安排好学生放假期间的学习和生活。放假期间辅导员要深入学生寝室了解掌握学生假期安排与动态,严格考勤和晚归检查;学校提倡学生在校内以小型分散的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户内外文体活动;重申禁止任何团体、个人组织学生外出郊游、集会等集体活动。对擅自组织学生外出而出现安全事故者,学校要严肃追究责任并作出处理。
四、严肃纪律要求,落实责任担当
(一)认真做好学生离返校登记备案工作。严格执行学生假期离校、返校登记制度。各学院要教育引导学生通过智慧学工系统提交离校申请、返校登记备案,切实做好假期学生离校、返校登记工作。
(二)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制度。清明节期间,各学院要安排好学工教师值班,并将学工教师值班表于4月2日下班前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时刻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如遇突发事件,各学院必须保证有关主要领导能及时到位处理。
附件:清明节假期学工教师值班表
学生工作处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