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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扫黑除恶,重点打击事项——外国语学院“扫黑除恶”活动报道

2019-04-18 10:30:27  点击:[]

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严重侵蚀基层政权、危及党的执政基础。当前,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得民心、顺民意,全民参与,广泛动员,确保打一场全覆盖、无角、无遗漏的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而在我们身边,有些人对黑恶的认识十分的欠缺,应对黑恶势力时的防范意识较为薄弱,很容易受到黑恶势力的侵害。所以为了加强同学们对黑恶势力的具体认识,并增强自身的防范意识,维护自身切实权益,积极为国家除黑惩恶行动尽自己的一份力,外国语学院开展了“除黑惩恶,从我做起”的活动。

本次活动外国语学院宣传部在部长的指导下画了一块关于“扫黑除恶重点事项”向同学们普及了除黑惩恶的相关知识,学习了有关除黑惩恶的相关政策营造了浓厚的扫黑除恶氛围,号召同学们积极响应国家除黑惩恶政策。同时还介绍了以下几种黑恶势力。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土地承包流转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非法捕捞、带车逃费等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医院学校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聚众滋事的市霸、行霸、医闹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非法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经济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至此本次活动取得圆满成功。本次活动倡导了除黑惩恶,加强同学们对黑恶势力的具体认识,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供稿单位外国语学院  审核老师:杨莹  撰稿人:刘志彤

编辑:赵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