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与实施方案,并组织安排落实各项具体工作;
2.组织实施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教学工作,制定教学大纲,开展课堂教学的实践与研究,加强教材建设、教学管理;
3.面向全校学生开展个体心理咨询、团体心理辅导,心理素质拓展训练等活动,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4.建立并完善我校“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心理危机预警网络,有效预防、干预各类心理危机事件发生;
5.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各学院心理辅导教师、班级心理委员的培训工作;
6.组织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及排查工作,撰写心理普查报告,组织建立严重心理问题学生档案,组织开展后续跟踪帮扶工作;
7.组织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宣传活动,举办各种类型的心理素质训练、专题讲座等活动,指导大学生心理发展联合会的活动;
8.完成学校党委及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