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今年我校助学贷款工作,近期有几项工作需要各学院落实,具体安排如下:
一、 推动建立校园地与生源地联动管理机制
按照《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要求,建立资助中心,高校和金融机构间的合作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切实加强贷款管理。
1、请各学院告知生源地、校园地借款学生需要每年至少2次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和维护个人信息(系统已开通自动效验功能),为避免借款学生因疏忽无法申请续贷,各学院应做好宣传,确保有续贷意向的学生于5月中旬前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并维护个人信息。
2、请各学院积极组织开发银行生源地续贷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字数不少于100字),续贷声明内容应客观真实、积极向上,续贷声明审核通过后,方能受理续贷申请(每年5月中旬前完成)。
3、今年开发银行印制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近期将下发至各学院,请各学院务必在获得生源地贷款学生毕业前发至学生手中,确保贷款毕业生人手一份。
4、按照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约定,2010年度校园地助学贷款将于2016年9月20日到期,还款方式为支付宝,我校共有1023名借款同学,793名同学已结清贷款,还有230名同学即将到期,请各学院认真核实贷款到期名单并提前做好对贷款学生的提醒及到期本金催收相关工作。
二、 加强诚信教育,做好宣传工作
1、请各学院在学生毕业前后等关键环节广泛、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工作,强调还款事项,运用主题班会、演讲比赛等寓教于乐的方式普及征信和金融知识,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及时履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义务。
2、请各学院核实2016年校园地、生源地贷款毕业生名单,如有变动及时告知,并积极动员贷款毕业生在毕业前还款。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