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吉教资助[2013]29号文件,为确保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我校2013-2014学年度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
各学院要提高认识,加强管理工作。进一步开拓思路,创新形式,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力度,向学生详细解读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评审发放程序和有关要求,确保每一名符合条件、需要贷款的学生得到国家助学贷款。
二、各学院要认真做好申请贷款的学生资格审核及数据录入工作
确保贷款学生信息的准确和完整,尤其是贷款学生身份证信息与学籍信息要保持一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贷款发放日程安排
本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分为三个阶段。各阶段的时间安排及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贷款学生准备材料阶段(9月28日-10月6日)
(二) 申报、数据录入、申贷数据提交阶段(10月8日-10月14日)
1、请各学院于10月8—10月14日组织学生本人填写《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并登陆开行贷款在线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进行注册申请。10月15日后系统的院系接口将关闭,各学院务必在该时间点之前完成学生的网上申请及学院的审核上报工作。
2、首次申请贷款学生登录系统后先注册后申请,续贷学生无需注册直接登录系统更新个人相关信息后直接申请贷款即可。请学院认真检查学生填写信息的情况。遗忘登录账号的学生请系统的院系管理员查询告知。学生上网申请贷款前需准备好如下信息:考生号、家庭详细住址及邮编、父母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
请各学院自行安排机房统一组织学生上网注册申请,并为学生提供现场指导。
(三)合同签订及审批阶段(10月21日-10月29日)
1、10月21日,各学院根据开行最终审批人数和金额开始打印合同及借据,并组织学生签订合同。
2、10月23日24时前,各学院根据实际签订借款合同情况,登录开行国家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标识未签订合同的学生。
3、各学院于10月29日前导出审批合格的助学贷款学生名册并将贷款学生由学院签字盖章后的《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按照名册排序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上材料将交由吉林省贷款办审核存档,请各学院认真审核整理,要求相关证明材料粘贴工整,填表字迹清晰。
附件:2013-2014学年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要求及相关材料.rar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