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吉教贷[2011]21号文件,为保证我校2011-2012学年度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学院做好贷款发放的前期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 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各学院要提高认识,加强管理工作。进一步开拓思路,创新形式,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力度,向学生详细解读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评审发放程序和有关要求,确保每一名符合条件、需要贷款的学生得到国家助学贷款。
二、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申请贷款的学生资格审核及数据录入工作。确保贷款学生信息的准确和完整,尤其是贷款学生身份证信息与学籍信息要保持一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 贷款发放日程安排
本年度我校贷款发放分为三个阶段。各阶段的时间安排及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 申报、数据录入、申贷数据提交阶段(10月11日-10月24日)
自10月11日开始,进行2011-2012学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发放的申报、审查、录入工作。
1、10月12日前(含当日),各学院通过开行操作系统向校资助管理中心提交2011—2012学年度贷款需求预测规模。
2、10月24日24时,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贷数据录入工作结束。此日期前各学院通过系统向校资助管理中心提交贷款申请。
申请贷款学生可登录https://www.csls.cdb.com.cn开行贷款在线系统进行注册、申请。
(二)合同签订及审批阶段(11月3日-11月9日)
11月3日,各学院根据开行最终审批人数和金额开始打印合同及借据,并组织学生签订合同。
11月9日24时前,各学院根据实际签订借款合同情况,登录开行国家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标识未签订合同的学生。
(三)贷款发放阶段(拟定11月17日)
贷款发放仍采用支付宝方式。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