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校园地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吉学助中心[2021]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贷款需求上报阶段
请各学院于10月12日前将《长春工程学院2020-2021学年学生校园地助学贷款需求申报表》电子版及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贷款申请审批工作
10月15日—10月27日进行2020-2021学年高校校园地贷款申报、审查、录入工作。10月27日学校申贷数据录入工作结束,此日期前各学院组织预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登陆系统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申请。10月27日下班前学院登陆系统审核本院学生贷款申请并汇总提交。
学院管理员登陆网址:https://zxdk.cdb.com.cn(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
学生申请登陆网址:http://www.csls.cdb.com.cn(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登录以上网址请使用IE8.0浏览器或360浏览器的兼容模式。
申请贷款学生需填报《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纸质材料请于10月27日下班前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长春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0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