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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报 2020-2021 学年度 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先进事迹材料的通知

2021-12-21 17:09:44  点击:[]

各学院:

为引领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加强宣传,充分展现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的精神风貌,引领广大高校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我校拟在获得 2020-2021 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中遴选出优秀的学生代表,要求如下:

一、选报名额

各学院在本院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中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选拔事迹突出、具有代表性的获奖学生代表 1 名。

二、报送材料内容

(一)个人简介。300 字以内。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入学年份、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国家级及以上,写明全称)、个人事迹介绍等。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列出,同一类奖项按级别由高到低排列。个人事迹介绍重点突出,简明扼要,充分体现学生特点。

(二)个人照片。入选学生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一寸照片1 张,背景白色,JPG 格式,不低于 3M。

(三)排版要求。标题用 2 号宋体,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

三、报送方式和报送时间

材料以电子稿方式(WORD 文档)报送,邮件文件命名为:学院序号+学院名称+国奖事迹材料。2021 年 12 月 27 日前将所有材料发送至634079575@qq.com

长春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