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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我校兵役登记及征兵工作的通知

2017-05-10 16:37:51  点击:[]

各学院:

为高质量完成我校今年征兵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有关政策和吉林省2017年征兵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做好2017年大学生兵役登记及征兵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兵役登记

(一)兵役登记对象

201712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

(二)兵役登记的目的和内容

1.对全校学生进行国防和兵役义务教育。

2.摸清适龄男性公民的人数、政治、文化和身体状况。

3.各学院于630日之前按照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z/bmgl2017/index.jsp)的要求完成对本学院符合登记条件的男生进行兵役登记,兵役登记率要达到95%以上。


二、征兵工作

1.征集对象范围:

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722周岁(199511——20001231日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724周岁。

2.补偿代偿政策:

对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班学生在校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当年已被高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入伍后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享受国家学费减免政策。

3.全国征兵应征报名时间:

男兵:截止到201785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1.兵役登记工作作为一项法律规定,依法进行兵役登记是每个适龄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各学院要严密组织、按时完成,确保兵役登记工作的严肃性、准确性、有效性。省征兵办公室已通报现阶段各高校兵役登记工作情况,我省总体情况不容乐观,还没有达到预期目标,请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扎实推进登记工作,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各班级,按时完成,确保不漏一人。  

2.大学生征兵工作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应征入伍服兵役既是每个青年的义务,也是青年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之路。希望广大同学积极报名应征入伍,携笔从戎,投身国防,为国防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3.各学院要加强对征兵宣传工作的领导,积极营造关心、支持、参与征兵工作的舆论氛围。要在传统宣传手段上,拓展运用手机、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介,多渠道、高密度宣传征兵政策规定,扩大征兵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加大对我校新出台的《长春工程学院应征入伍学生鼓励政策实施办法》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大学生参军报国热情。

4.学校设立征兵咨询接待室及征兵咨询群,方便学生进行征兵咨询。

征兵咨询接待室:湖西校区771111室。

长春工程学院征兵咨询群,群号:278139107,入群请标明班级、姓名。

联系人:高青松

电 话:85711136 18504317310


附件:网上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操作流程


学生工作处 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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