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相关规定,经学生本人书面申请、民主评议、院系评审、学校资助管理部门资格审核,以下477名同学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条件,3346名同学符合国家助学金条件,70名同学符合吉林省政府奖学金条件,拟批准获得奖助学金名额。
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即2026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如有异议,请于11月1日前向学校或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管理资助中心反映或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431-80578169
电子邮箱:ccitzizh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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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