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长春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经各学院初评、学生工作处汇总审核,报长春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批,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拟获得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名单(研究生)予以2026年10月10日-10月15日5个工作日公示,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431-80578169
电子邮箱:ccitzizh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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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