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解除田金鹏等134名同学
纪律处分的公示
根据《长春工程学院学生违纪惩处办法》,经本人申请,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学生工作处审定,田金鹏等134名学生符合解除处分条件,决定予以解除处分。解除处分后,学生获得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不再受原处分影响。
现对拟解除处分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6月16日至2026年6月18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生工作处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人:周 野 联系方式:80578165
学生工作处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