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
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中国冶金教育学会《关于2026年度宝钢教育奖推荐工作的通知》(中冶教会〔2026〕16号)相关要求,为做好2026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推荐评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体在籍的大专生、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推荐名额
各学院推荐候选人一名。
三、申报及评审条件
申报候选人要求满足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条件,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和长春工程学院《宝钢奖学金评定办法》。
四、评审程序
1.各学院根据申报条件开展评审,推荐1名候选人,无异议后将相关申报材料上交至学生工作处;
2.学生工作处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候选人推荐人选;
3.在全校范围内对候选人推荐人选进行公示;
4.学校上报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由主管宝钢教育奖评颁工作的部门进行评审。
五、申报材料
申报的候选人应认真填写并提交下述材料:
1.《优秀学生奖评审表》(详见附件2);
2.《2026年度学院宝钢教育奖学金推荐人选信息表》(详见附件3);
3.申请人最具代表性优秀研究成果证明、高水平学术论文、入校以来的获奖证明、获奖证书和候选人成绩单(个人成绩单+专业排名成绩单)等相关佐证材料的电子版(压缩到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名为“宝钢+学院名称+候选人姓名”,本文件用于评审,请候选人务必认真填报);
六、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5年6月12日前将被推荐人申报材料的纸版材料报学生工作处思想教育科(第六实验楼212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643798515@qq.com,不接受学生个人提交。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王壹
电 话:0431-80578167
附件:1.《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
2.《优秀学生奖评审表》
3.《长春工程学院2026年度宝钢教育奖学金推荐人选信息表》
学生工作处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