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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程学院举办全体专兼职辅导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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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长春工程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举办了全体专兼职辅导员培训,邀请到长春市第六医院心理体检中心主任肖爽作专题培训,此次培训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主任张金明主持。 培训中,肖爽主任以“健康视觉下的心理压力管理”为题,先从几张视觉图片入手,分析了什么是压力及其产生的过程、压力的影响和心理压力的管理。 通过分析压力的来源,肖主任提供了有效缓解压力的方法,让全体专兼职辅导员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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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3年05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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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第九周政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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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理论学习检查情况汇总表 检查日期:2023年4月26日 第九周 学院 (以拼音首字母排序) 检查班级数 无故缺勤人数 出勤率 综合评分 建筑与设计学院 4 0 67% 96 通报表扬: 以下班级在本次检查中表现良好,具体班级如下: 建筑与设计学院: 公共2241 产品2242 通报批评: 无 注: (1)事假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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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3年0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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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第三周政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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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理论学习检查情况汇总表 检查日期:2023年3月15日 第三周 学院 (以拼音首字母排序) 检查班级数 无故缺勤人数 出勤率 综合评分 勘察与测绘学院 8 0 70% 96 艺术与设计学院 6 0 68% 97 管理学院 7 0 70% 98 通报表扬:无 通报批评:无 注: (1)事假为参加校、院组织的工作检查、教育活动、工作会议及病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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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3年03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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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第七周政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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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理论学习检查情况汇总表 检查日期:2023年4月12日 第七周 学院 (以拼音首字母排序) 检查班级数 无故缺勤人数 出勤率 综合评分 勘察与测绘学院 8 0 78% 96 艺术与设计学院 5 0 70% 95 通报表扬:无 通报批评:无 注: (1)事假为参加校、院组织的工作检查、教育活动、工作会议及病假等,并已出具相关证明;由于学院抽查样本基数不同,各项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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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3年04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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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青春践行二十大”主题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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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的祖国,我要为祖国贡献我的青春力量。” 3月8日,学校召开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班会,学校党委副书记刘兆国与学工部门负责人、相关学院院长、思政课教师、专业课教师、班主任等共同深入工商2141班,一同聆听青年学子学习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立志成长为新时代好青年的思考和实践。 班会上,五名同学围绕“爱国、团结、奋斗、科学、互助”五个关键词,结合自身经历进行了交流和分享,展现他们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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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3年03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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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程学院2021-2022学年学生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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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春工程学院学生奖励办法》和《长春工程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个人申报,学院初评,学生工作处审核,现将2021-2022学年学生评奖评优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9月9日之前向学生工作处反映。 联系人:郭健禹 电话:80578171。 附件1:2021-2022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拟评选人员名单 附件2:2021-2022学年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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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2年09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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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学年评奖评优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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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加强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学习、全面发展、成长成才。依照《长春工程学院学生奖励办法》《长春工程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将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评先评优结果工作。为做好这次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此次评优的时间范围为2020-2021学年,评优的对象为全体2018级、2019级和2020级全日制在籍本(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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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1年09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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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入学和毕业生离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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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新生入学手续的办理 (一)按学校规定的新生报到日期,各学院设立接待站,收取入学通知书、准考证、档案,发放报到手续单,安排新生住宿等。 (二)新生凭报到手续单按下列程序办理入学手续: 1、办理医疗保险; 2、缴纳学费、公寓费、教材费、体检费等费用; 3、办理户口,身份证; 4、办理党、团组织关系; 5、办理就餐卡; 6、体检。 (三)新生入学手续单,由学院统一收齐后交到学生工作处。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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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0年03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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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程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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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第一条 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是学校为促进学生在学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和吉林省教育厅、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而设立的奖学金。 第二条 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学院在向学校报送评审名单及有关推荐材料之前,应将评审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第三条 学校优秀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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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0年03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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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程学院图书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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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读者文明公约 1.凭证入馆:不能使用他人借书证。 2.衣着整洁:不穿背心、拖鞋入馆。 3.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4.举止文明:不在馆内争吵、打闹,不要言语粗俗。 5.保持安静:不在阅览室内喧哗、使用有声通讯工具。 6.珍惜时间:不在阅览室内占座位、闲聊、睡觉。 7.爱护公物:不污损馆内设施、毁坏书刊资料。 8.自尊自爱:不做有碍人格和观瞻之举。 9.遵纪守法:不做违反馆章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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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0年03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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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程学院学生奖励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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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吉林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突出精神奖励的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校在籍的本科、专科(含高职)学生,研究生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奖励种类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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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0年03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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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对接各学院宣讲安排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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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对接各学院宣讲安排 通知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上级单位部署,在学工系统集中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活动,现将《长春工程学院学工系统集中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活动-马克思主义学院对接学院情况》下发给大家。 1.活动时间:2022年11月30日13:30、2022年12月7日13:30、2022年12月14日13:30。 2.活动对象:全体本、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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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2年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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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程学院学生违纪惩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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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学生管理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学生的处分,遵循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程序正当、处分适当的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长春工程学院在籍的本科、专科学生(以下称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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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0年03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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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程学院学生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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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证是学生的身份证明。每个学生必须随身携带并妥善保管,严防损坏和丢失。 二、学生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准涂改和转借他人。 三、按中国铁路总公司规定,学生凭学生证可享受假期火车票半价优待,每学期不得超过往返各一次。乘车区间要填写离家庭住址最近的停靠的火车站名。因父母工作调动或家搬迁需要更改站名者,须持父母所在单位或当地街道证明材料到学生工作处办理更改手续。否则,不予办理。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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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0年03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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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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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吉林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综合素质考核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学生工作处的统一管理下,由各学院负责并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实施。 第三条 学校为每个学生建立综合素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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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0年03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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