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两会精神,凝集奋进力量 关于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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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两会精神,凝集奋进力量 关于组织学习2023年全国“两会”精神的通知 各学院: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以下简称全国“两会”)分别于2023年3月5日和3月4日在北京开幕。为深化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青年学生关心关注国家大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就组织学习2023年全国“两会”精神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长春工程学院全体学生 二、学习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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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年03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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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程学院2019-2020学年学生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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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春工程学院学生奖励办法》和《长春工程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个人申报,学院初评,学生工作处审核,现将2019-2020学年学生评奖评优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10月18日之前向学生工作处反映。 联系人:郭健禹 电话:80578171。 附件1:2019-2020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拟评选人员名单 附件2:2019-2020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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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年10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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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程学院2020-2021学年学生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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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春工程学院学生奖励办法》和《长春工程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个人申报,学院初评,学生工作处审核,现将2020-2021学年学生评奖评优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10月18日之前向学生工作处反映。 联系人:刘国松 电话:80578161。 联系人:郭健禹 电话:80578171。 附件1: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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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年10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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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学年评奖评优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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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加强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学习、全面发展、成长成才。依照《长春工程学院学生奖励办法》《长春工程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将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评先评优结果工作。为做好这次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此次评优的时间范围为2019-2020学年,评优的对象为全体2017级、2018级和2019级全日制在籍本(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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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年0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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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学年评奖评优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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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加强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学习、全面发展、成长成才。依照《长春工程学院学生奖励办法》《长春工程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将开展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评先评优结果工作。为做好这次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此次评优的时间范围为2021-2022学年,评优的对象为全体2019级、2020级和2021级全日制在籍本(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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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年08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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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全学生资助政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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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助学贷款 申请助学贷款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成绩较好,能正常完成学业; (三)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被学校确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五)严格遵守国家经办银行及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履行还贷义务; (六)在校期间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且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基本生活费); (七)各种证明材料真实可信。 申请助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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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年07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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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程学院班委会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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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委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在校、院学生会的领导下,在辅导员、班主任的指导和帮助下开展工作,是全班同学联系任课教师与有关部门的桥梁和纽带。它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学校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本班实际,提出学期(学年)工作计划。 二、认真组织学生学习、贯彻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负责本班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理想、道德、学习目的、学习态度、安全等方面的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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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年03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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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程学院教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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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是进行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为有效利用教室资源,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根据教室使用情况学校将教室分为院系分管教室和全校公用教室。当某单位学生在某一教室上课的学时占该教室总学时的60%(含公选课及重修课)及以上时,则该教室为院系分管教室;其它教室为全校公用教室。 二、全校教室由教务处根据教学任务及教室的功能进行统一划分和调整,未经过教务处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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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年03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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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班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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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班会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单周星期日晚6:00----7:00),如遇有重大事项需讨论或通报时,可随时召开。 二、班会由辅导员、班主任主持,或指定班级学生干部主持。班会时间不能挪作他用,特殊情况必须经学院同意才能改作其他用途。 三、班会实行考勤,对无故缺席者,以旷课论处。 四、班会内容: (一)总结上两周班级各项工作开展的情况,公布学生德智体综合素质考核分数; (二)研究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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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年03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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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寻找校园里的道德评书家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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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颂二十新征 评万载春秋”——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之第八届寻找校园里的道德评书家年度特别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的主题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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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年1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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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程学院学生就餐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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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应自觉遵守就餐时间,维护就餐秩序,不插队、不喧哗、不拥挤。 二、讲究文明礼貌,珍惜和尊重餐厅工作人员的劳动成果。 三、爱惜粮食,杜绝浪费,按需购买。 四、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实际的物质享受。 五、讲究卫生,保持清洁的就餐环境,剩菜剩饭要倒入指定的器皿中。 六、爱护公物,用膳后将餐具放到指定的位置。 七、讲究公德,服从餐厅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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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年03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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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程学院学生考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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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照规定的作息时间参加学习和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为有效,否则按旷课论处。 二、学校规定的理论课、实习(实践)课、实验课、自习课、设计、校会、院会、班会、理论学习、政治活动、课外文体活动、公益劳动等均属考勤范围。 三、考勤工作由班长、学委负责,任课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审核。 四、考勤以周为单位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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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年03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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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程学院学生收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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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生收费管理,保障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长春工程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长工院2019[8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性教育,依法依规及时足额缴纳学费、住宿费是高等学校学生应尽的义务,学生应积极主动缴费。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收费”是指在校学生按国家、省规定必须向学校缴纳的学费、住宿费及考试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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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年03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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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工系统集中开展学习贯彻 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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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工系统集中开展学习贯彻 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活动情况 汇总表填写的通知 请各位将此通知转发至各学院并按要求填写表格并上交。 1.为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上级单位部署,在学工系统集中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活动,相关方案稍后发布。现将《学工系统集中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活动情况汇总表》发放给大家,进行信息汇总。 2.活动要求: (1)每个学院组成宣讲团,宣讲团中必须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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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年1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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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程学院学生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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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高等院校是国家培养人才的场所,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阵地,肩负着对民族的责任,对人民的责任,对党的责任。制定《长春工程学院学生行为规范》,旨在为创建优良的校风学风,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的基本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 公民意识和行为 第二条 志存高远,坚定信念。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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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年03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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